医务部工作职责
1.负责医疗业务管理、医政管理、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。
2.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、落实深化医改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医务方面各项工作。
3.负责医药技专业技术人员依法执业管理。
4.负责对临床医技科室质量控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。
5.负责新技术、新项目、新业务的准入及临床应用的管理。
6.负责医疗规章制度、诊疗规范、技术操作规范的制定、培训并指导有效实施。
7.负责组织重大抢救、院内外会诊和医疗应急工作。
8.负责临时性院外医疗业务和对基层医院的业务技术指导。
9.负责临床医技科室学科建设与管理。
10.负责临床科室床位编配工作。
11.负责对医疗不良事件进行管理,防范医疗差错和缺陷。
12.承担医疗应急职能,组织协调医院突发医疗事件的处置工作,确保医疗突发事件得到及时、有效处置。
13.负责组织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、病案管理委员会、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、药事管理委员会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、耗材合理使用管理委员会等交办的各项事务性工作。
14.负责督促各临床、医技科室落实老年友好医院各项便民措施。
15.承担院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医务科下设病案管理科、预防保健科、医患关系办公室,职责如下:
病案管理科:1.负责全院出院病人病历的管理,包括病案的回收、编码、整理、扫描、装订、入库归档、病案查询等工作。2.负责全部住院病人、门诊病人、体检中心及其他部分医技部门的工作量统计工作。3.负责与病案有关各类卫生统计信息报表的出具,满足各部门的需要。4.负责各相关部门的病历调阅和数据提供,配合完成相关质量监督检查工作。5.负责病案复印和调阅工作。7.负责归档病历质量管理。8.落实医务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预防保健科:1.负责全院法定传染病的管理及报卡收集、审核、网络直报工作。2.负责死亡病例、恶性肿瘤等的报卡收集、审核、网络直报工作。3.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报告工作,并协助主管部门进行疫情控制,配合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调查工作。4.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、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及早诊早治、流感哨点监测、新冠病毒感染哨点监测、丙肝哨点监测、病毒性腹泻监测、性病哨点监测、结核病等公共卫生项目。5.负责传染病报告相关知识培训计划的制定,并协助组织实施。6.负责我院初生婴儿的疫苗接种监管。7.负责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工作。8.负责职业病诊断相关工作。9.负责妇幼保健管理相关工作。10.负责本院职工健康管理工作(包含职工体检)。11.开展健康促进、院内控烟工作。12.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公共卫生工作。13.落实医务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医患关系办公室:1.负责接待医疗纠纷投诉,组织调查处理。2.负责制定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和工作流程,建立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。3.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开展法律、法规培训。4.代表医院参加医患双方调解、人民调解和卫生行政部门调解,参加医学会、司法鉴定机构医疗纠纷的医疗事故、医疗损害鉴定的陈述答辩,参加人民法院医疗纠纷案件庭审辩护。5.负责组织对医疗纠纷进行分析和反馈,利用典型纠纷案件对相关人员进行案例教育。6.定期总结分析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,以及医疗服务过程中的缺陷,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,对责任科室及人员进行责任追究。7.负责建立医疗纠纷赔偿风险分担机制,购买医疗责任保险,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。9.落实医务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地 址:安徽省池州市百牙中路3号
乘车路线:汽车站(火车站)乘坐7路车在百荷公园站下车,步行183米,乘坐5路、8路、10路、11路、18路公交在池州市人民医院站下
投诉电话:15339661559 行风监督电话:0566-2812293(工作时间拨打) 综合事务电话:0566-2816080(工作时间拨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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