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检监察室职责
1.在院纪委领导下对违纪违规行为执行监督执纪问责。
2.具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
3.对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。
4.监督检查医院行风建设,巩固“无红包医院”建设成果,弘扬新风正气。
5.负责开展职工医德医风年度考评工作,建立医德医风档案。
6.对重点岗位和环节开展常规督查和专项执纪督查:科学运用监督执纪的“四种形态”。
7.按程序办理来信来访和检举控告的登记、受理工作。
8.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负责案件的初核、立案、调查和审理工作。
9.负责对院纪委各种处理决定的执行。
10.负责廉政文化建设,通过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廉洁反腐意识。
11.负责组织协调患者满意度调查工作。
12.参与物资采购院内招标、谈判、市场询价、市场调研。
13.承担党委、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纪检监察室下设行风办,职责如下:
行风办:1.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行风建设情况,提出加强行风建设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意见建议,做好患者满意度调查工作。2.负责对行风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进行调查,并提出初步意见报纪检监察室、院纪委。3.向社会公布投诉咨询电话,做好登记并调查落实。凡重大问题及时向院纪委汇报。4.组织社会行风评议员座谈会,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。5.负责建立健全医院行风建设各种规章制度,负责行风建设总结、迎接检查和考核等工作。6.协助纪检监察室做好医德医风考核工作,完善医德档案。7.承担纪检监察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地 址:安徽省池州市百牙中路3号
乘车路线:汽车站(火车站)乘坐7路车在百荷公园站下车,步行183米,乘坐5路、8路、10路、11路、18路公交在池州市人民医院站下
投诉电话:15339661559 行风监督电话:0566-2812293(工作时间拨打) 综合事务电话:0566-2816080(工作时间拨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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